封丘縣城市管理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
時間:2023年10月26日 點擊次數(shù):3178
序號 | 處罰事項名稱 | 減輕處罰的情形 | 減輕處罰的依據(jù) | 配套監(jiān)管措施 |
1 | 涉嫌違法廣告設置行為的行政強制 |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在履行戶外廣告設置監(jiān)督管理職能時,對首次被發(fā)現(xiàn)、自行糾正或者在責令限期內改正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涉嫌違法廣告設置行為,其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、經營工具、設備等財物可以不予查封、扣押。 | 《新鄉(xiāng)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條例》 |
說服教育 行政約談 行政回訪 |
2 | 涉嫌在戶外開展無照經營的經營者的行政強制 |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對涉嫌在戶外開展無照經營的經營者,經責令限期改正后及時改正、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屬于首次違法的,其用于經營的工具、設備、原材料、產品(商品)等物品可以不予查封、扣押。 | 《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》 |
說服教育 行政指導 行政回訪 |
3 |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實施的其他行政強制 |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在實施行政強制執(zhí)行中,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,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,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。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 |
說服教育 行政約談 行政回訪 |
說明:配套監(jiān)管措施主要是指法律風險防控預先提示、違法行為預警、說服教育、行政建議、行政指導、行政約談、行政回訪等柔性執(zhí)法方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