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鄉(xiāng)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全面推進新鄉(xiāng)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
時間:2020年09月15日 點擊次數:13460
新政辦〔2020〕23號
各縣(市)、區(qū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門:
《全面推進新鄉(xiāng)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實施方案》已經市政府同意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。
新鄉(xiāng)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0年6月2日
全面推進新鄉(xiāng)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
工作實施方案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9〕54號,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和《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的通知》(豫政辦〔2020〕5號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精神,明確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,強化工作措施和責任落實,切實提升全市基層政務公開工作質量和成效,經市政府同意,結合我市實際,特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目標要求
堅持“應公開、盡公開”原則,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建設,到2023年,基本建成統(tǒng)一規(guī)范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,覆蓋基層政府(包括縣、不設區(qū)的市、市轄區(qū)政府和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下同)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,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機制、公開平臺、專業(yè)隊伍進一步健全完善,公開成為自覺,透明成為常態(tài)。
(一)2020年年底前,我市初步建成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目錄體系,政務公開制度持續(xù)規(guī)范,組織保障更加有力。
(二)2022年6月底前,制定完成公開事項科學全面、工作流程規(guī)范高效、平臺渠道豐富多元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和規(guī)范,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、規(guī)范化取得新進展。
(三)2023年年底前,基本建成以“精準精細的公開事項目錄體系、務實管用的公開制度規(guī)范體系、協(xié)同聯(lián)動的公開平臺體系”為核心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,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水平大幅提高,干部隊伍專業(yè)素質全面提升,政務公開工作整體邁上新臺階。
二、工作任務
(一)實施政務公開事項標準化管理
1.全面梳理政務公開事項。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要對照國務院、省政府相關部門制定的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、重大建設項目、公共資源交易、財政預決算、安全生產、稅收管理、征地補償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、保障性住房、農村危房改造、環(huán)境保護、公共文化服務、公共法律服務、扶貧、救災、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、城市綜合執(zhí)法、就業(yè)、社會保險、社會救助、養(yǎng)老服務、戶籍管理、涉農補貼、義務教育、醫(yī)療衛(wèi)生、市政服務等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,結合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,梳理細化權力運行和政務服務每個環(huán)節(jié)產生的政府信息,逐項認定公開屬性,2020年7月底前形成縣、鄉(xiāng)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清單。事項梳理堅持“應公開、盡公開”原則,除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等明確規(guī)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,其余事項均應列入政務公開事項清單,做到公開事項分類科學、名稱規(guī)范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委編辦、市政務大數據局
完成時限:2020年7月
2.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。依據政務公開事項清單,逐項確定公開標準,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。目錄至少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、內容、依據、時限、主體、方式、渠道、公開對象等要素,全面落實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,實行政務過程和結果全公開。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,積極對接省政府對口部門,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所負責試點領域標準目錄制定和標準指引落實意見,抓好26個試點領域及其他領域標準指引的貫徹落實。2020年10月底前,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完成縣、鄉(xiāng)目錄編制匯總工作,經市政府相關對口部門分別審核把關后向社會發(fā)布。編制目錄要實事求是,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“一刀切”。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及時調整更新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發(fā)改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財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資源規(guī)劃局、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、市住建局、市城管局、市農業(yè)農村局、市文旅局、市衛(wèi)健委、市應急局、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、市扶貧辦、市稅務局等相關部門
完成時限:2020年10月
(二)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再造
1.加強政府信息規(guī)范管理。加強對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,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制,擬定公文時要提出公開屬性建議;嚴格執(zhí)行保密審查制度,印發(fā)公文時明確標注“此件公開發(fā)布”“此件依申請公開”等字樣;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動態(tài)調整機制,每年度對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估,對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信息予以公開,對失效政府信息進行清理規(guī)范,及時公開清理結果。積極推行“互聯(lián)網+政務”和政務新媒體,更多運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,在集成發(fā)布、精準推送、智能查詢、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強探索創(chuàng)新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
完成時限:2023年12月
2.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。暢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,建立縣域統(tǒng)一的網絡受理平臺,提高依申請公開網上辦理能力。推行全流程網上辦理,實現實時查詢、追溯。編制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,完善接收、登記、審核、辦理、答復、歸檔等工作制度,規(guī)范答復口徑、推行標準文本,運用大數據手段加強對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的定性定量分析,不斷提高答復專業(yè)化、法治化水平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、市政務大數據局
完成時限:2023年12月
3.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制。建立完善政策宣傳解讀機制,按照“誰起草、誰解讀”原則,堅持解讀方案、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、同步審簽、同步部署,通過政府網站、政務新媒體、新聞發(fā)布會等多種渠道和簡明問答、圖表圖解、音頻視頻等形式,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、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進行宣傳解讀,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。針對政策實施和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誤解誤讀,要及時回應、解疑釋惑。規(guī)范回應工作機制,按照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,依法依規(guī)明確政務輿情回應主體,把握輿情回應標準,建立健全輿情收集、研判、會商、處置、回應和激勵約束機制,不斷提升回應效果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
完成時限:2023年12月
4.完善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。制定公眾參與政府行政決策的工作制度,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,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、參與方式、參與渠道,并向社會公開。完善民意匯集機制,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、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、公共建設項目,要采取座談會、聽證會、實地走訪、書面征求意見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、問卷調查、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,充分聽取公眾意見,擴大公眾參與度,提高決策透明度。政策實施、項目推進中要及時回應公眾關切,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要進行解釋說明。完善利益相關方、群眾代表、專家、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,鼓勵開展廣播電視問政、在線訪談、政策大講堂等主題活動,切實增進政民交流互動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各部門
完成時限:2023年12月
(三)規(guī)范建設基層政務公開平臺
1.推進政府網站規(guī)范化建設。充分發(fā)揮政府網站政務公開第一平臺作用,按照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(guī)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國辦公開辦函〔2019〕61號)要求,規(guī)范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,集中發(fā)布縣級政府及部門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,優(yōu)化信息檢索和下載服務功能。依托政府門戶網站,整合資源與數據,設置統(tǒng)一的辦事服務入口和互動交流入口,搭建辦事和互動平臺,便利企業(yè)和群眾。建立健全網絡安全防護制度,強化監(jiān)測預警和應急處置,確保網站運行穩(wěn)定、可靠、安全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、市政務大數據局
完成時限:2023年12月
2.推動政務新媒體健康發(fā)展。著力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(fā)展,積極借助縣級融媒體中心,做優(yōu)做強“兩微一端”主賬號,為建設省、市、鄉(xiāng)三級聯(lián)動、整體發(fā)聲的政務新媒體矩陣夯實基礎。加強政務新媒體平臺建設和管理,嚴格信息采集、審核、發(fā)布等程序,落實專人管理、運營和維護,確保運轉有序、安全可控。建立網民意見建議審看處置機制,加強與業(yè)務部門溝通協(xié)作,對于群眾訴求限時辦結、及時反饋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、市政務大數據局
完成時限:2023年12月
3.拓寬基層政務公開渠道。根據基層實際情況拓展政務公開渠道,將政務公開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末端,綜合利用農村(社區(qū))公開欄、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發(fā)布政務信息,方便群眾查詢獲取。依托政務服務大廳、便民服務中心、不動產登記中心等服務事項集中的窗口單位和檔案館、圖書館等公共服務部門,設立政務公開專區(qū),做到統(tǒng)一標識、統(tǒng)一設施、統(tǒng)一功能、統(tǒng)一管理,提供政府信息查詢、信息公開申請、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,讓企業(yè)和群眾辦事更明白、更便捷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、市政務大數據局
完成時限:2023年12月
(四)提升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實效
1.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。立足直接服務人民群眾的實際,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、辦事指南、辦事流程、辦事機構、常見問題、監(jiān)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等信息。建立縣、鄉(xiāng)、村三級便民服務公開標準,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、信息主動推送等方式,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、事中進展實時掌握、事后結果及時獲知。以為企業(yè)和群眾“辦好一件事”為標準,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、優(yōu)化、簡化,匯總編制辦事一本通,并向社會公開,最大限度利企便民。建立12345公共服務熱線市、縣、鄉(xiāng)三級聯(lián)動機制,實現群眾訴求迅速接收、及時辦理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、市政務大數據局
完成時限:2021年12月
2.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向農村和社區(qū)延伸。指導支持村(居)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和公開屬于自治范圍內的事項,推進決議、實施結果“兩公開”規(guī)范發(fā)展。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與村(居)務公開協(xié)同發(fā)展機制,使政務公開與村(居)務公開有效銜接、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對應一致。指導村(居)民委員會建立完善公開事項清單,通過村(居)民微信群、益農信息社、公眾號、信息公示欄等,重點公開脫貧攻堅、鄉(xiāng)村振興、村級財務、惠農政策、養(yǎng)老服務、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,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(jiān)督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民政局、市農業(yè)農村局
完成時限:2020年12月
3.建立健全基層政務公開保障機制。建立依法依規(guī)、職責清晰、運轉高效的組織保障機制,按照《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豫辦〔2016〕60號)、《中共新鄉(xiāng)市委辦公室 新鄉(xiāng)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〈貫徹落實豫辦〔2016〕60號文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責任分工〉的通知》(新辦文〔2017〕30號)要求,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,分值權重不低于4%;同時建立政務公開社會評議、責任追究等制度。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、標準規(guī)范嵌入部門業(yè)務系統(tǒng),明確公開事項辦理的崗位、權限、程序和時限等,將政務公開工作規(guī)則固化到現有業(yè)務流程中,做到政務公開操作與其他業(yè)務工作緊密結合、同步運作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
完成時限:2020年12月
(五)打造基層政務公開特色工作
1.探索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。在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體系的基礎上,要結合實際探索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,明確不予公開的范圍,對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濟安全、社會穩(wěn)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,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要求,及時調整更新。負面清單要做到事項具體、依據充分,便于群眾監(jiān)督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
完成時限:2020年12月
2.開展政府信息精準推送。對照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,重點篩選征地補償、拆遷安置、保障性住房、危房改造、扶貧脫貧、涉農補貼等點多、面廣、覆蓋面大的信息數據,采用微信、短信、電子郵箱、二維碼、紙質賬單等方式定向、精準推送。積極搭建“政策直通車”平臺,為市場主體量身定做“政策包”,提供點對點、個性化推送,讓市場主體第一時間享受政策紅利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資源規(guī)劃局、市住建局、市農業(yè)農村局、市扶貧辦等相關部門
完成時限:2020年12月
3.推行政務公開日活動。探索設立縣、鄉(xiāng)兩級“政府開放日”,定期開展“公民走進機關”“網絡問政”、評議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等活動。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積極主動接待公眾來訪,認真回答公眾的咨詢事項,讓人民群眾近距離、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運轉流程,增強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、理解與信任。
責任單位: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
指導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
完成時限:2020年12月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在市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領導下,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指導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。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要履行職責,精心組織,抓好落實。建立完善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與宣傳、網信、政務服務等部門的協(xié)調聯(lián)動機制,強化經費保障,精心組織實施,形成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的工作合力。
(二)加強隊伍建設。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作為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,要強化工作職責,明確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,配齊必要的專職人員。加大教育培訓力度,把政務公開特別是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納入基層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,每年至少組織1次集中學習培訓,切實增強依法依規(guī)公開意識。
(三)加強監(jiān)督檢查。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,列入市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。及時總結經驗、改進工作,每季度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進展情況上報市政府辦公室。市政府辦公室將在全市通報,對工作先進的地方和部門進行表彰,對落后的提出批評。
附件:1.試點領域及責任單位一覽表
2.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
附件1
試點領域及責任單位一覽表
序號 |
試點領域 |
責任單位1 |
責任單位2 |
1 |
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領域、征地補償領域 |
市資源規(guī)劃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2 |
重大建設項目領域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|
市發(fā)改委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3 |
財政預決算領域 |
市財政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4 |
安全生產領域、救災領域 |
市應急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5 |
稅收管理領域 |
市稅務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6 |
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、保障性住房領域、農村危房改造領域、市政服務領域 |
市住建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7 |
城市綜合執(zhí)法領域 |
市城管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8 |
環(huán)境保護領域 |
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|
|
||
9 |
公共文化服務領域 |
市文旅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0 |
公共法律服務領域 |
市司法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1 |
扶貧領域 |
市扶貧辦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2 |
社會救助領域、養(yǎng)老服務領域 |
市民政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3 |
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領域 |
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4 |
就業(yè)領域、社會保險領域 |
市人社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5 |
戶籍管理領域 |
市公安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6 |
涉農補貼領域 |
市農業(yè)農村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7 |
義務教育領域 |
市教育局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18 |
醫(yī)療衛(wèi)生領域 |
市衛(wèi)健委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附件2
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(guī)范化工作任務分工及進度安排
序號 |
工作任務 |
具體事項 |
責任單位 |
指導單位 |
完成時間 |
1 |
全面梳理政務公開事項 |
(1)梳理規(guī)范基層政府權責清單,動態(tài)調整更新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委編辦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0年 6月底前 |
(2)梳理規(guī)范基層政府公共服務清單,動態(tài)調整更新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委編辦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0年 6月底前 |
||
2 |
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 |
(3)制定縣、鄉(xiāng)兩級政務公開事項清單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相關部門 |
2020年 7月底前 |
(4)加強業(yè)務指導,做好26個試點及其他領域標準指引的貫徹落實 |
市發(fā)改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財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資源規(guī)劃局、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、市城管局、市住建局、市農業(yè)農村局、市文旅局、市衛(wèi)健委、市應急局、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、市扶貧辦、市稅務局 |
26個試點領域:2020年6月底前 其他領域: 2021年12 月底前 |
|||
2 |
編制政務公開事項目錄 |
(5)編制匯總縣、鄉(xiāng)兩級26個試點領域政務公開事項目錄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發(fā)改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財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資源規(guī)劃局、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、市城管局、市住建局、市農業(yè)農村局、市文旅局、市衛(wèi)健委、市應急局、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、市扶貧辦、市稅務局 |
26個試點領域:2020年10月底前 其他領域: 2021年12 月底前 |
(6)建立縣、鄉(xiāng)兩級政務公開事項目錄體系并統(tǒng)一公開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相關部門 |
2020年 12月底前 |
||
3 |
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 |
(7)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(8)建立縣域統(tǒng)一的依申請公開網絡受理平臺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||
4 |
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制 |
(9)建立健全政策解讀“三同步”制度規(guī)范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(10)建立健全政務輿情回應制度規(guī)范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||
5 |
完善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 |
(11)制定公眾參與政府行政決策制度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(12)采取多種方式聽取社會意見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||
6 |
推進政府網站規(guī)范化建設 |
(13)優(yōu)化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(14)開設統(tǒng)一的在線辦理入口和互動交流入口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||
7 |
推動政務新媒體健康發(fā)展 |
(15)建設上下聯(lián)動、整體發(fā)聲的新媒體矩陣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(16)建立網民意見建議審看、處理和反饋機制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||
8 |
拓寬基層政務公開渠道 |
(17)設立統(tǒng)一的政務公開專區(qū)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3年 12月底前 |
9 |
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 |
(18)建立縣、鄉(xiāng)、村三級便民服務公開標準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1年 12月底前 |
(19)探索建立“12345”政府服務熱線縣、鄉(xiāng)直接辦理機制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1年 12月底前 |
||
(20)匯總編制辦事一本通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務大數據局 |
2021年 12月底前 |
||
10 |
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向農村和社區(qū)延伸 |
(21)健全完善村(居)務公開制度規(guī)范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民政局 市農業(yè)農村局 |
2020年 12月底前 |
11 |
建立健全基層政務公開保障機制 |
(22)將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系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0年 12月底前 |
(23)制定政務公開社會評議、責任追究制度規(guī)范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0年 12月底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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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4)探索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0年 12月底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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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開展政府信息精準推送 |
(25)利用微信、短信、二維碼等方式有效推送重大民生事項信息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資源規(guī)劃局、市住建局、市農業(yè)農村局、市扶貧辦等相關部門 |
2020年 12月底前 |
13 |
推行政務公開日活動 |
(26)探索設立縣、鄉(xiāng)兩級“政府開放日” |
各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、管委會 |
市政府辦公室 |
2020年 12月底前 |